私占电动汽车车位将重罚!

在北京开车,找停车位是个难题。

如果你开的是电动汽车,找停车位就更难了。

相信每位电动车主都有过这样的体验:下了一百个APP,转了五十里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显示为‘可以使用’的充电桩停车位,却被燃油车占着...

满腔怒火,无从发泄。

现在,‘乱占位’现象将被交管部门终结。

日前,北京交管部门正式出台政策,充电位乱停汽车的,电动汽车车主可以直接告知交管部门,把车拖走。等待汽车车主的将是高额的拖车费及交通治理费。


严格管理燃油车乱停现象


‘充电难’是北京阻碍电动汽车发展的最大难题,据统计,北京充电桩位仅有不到30%是被正常使用的,剩余位置均被燃油车占用。

北京交管部门本次正式推出《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建议》,将停车位管理纳入法律旗下。

《实施意见》要求: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不得停放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内。

对于建设了公用充电设施的停车场以及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应按照《实施意见》划定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按照每个停车场不少于1个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原则划定。

同时,还要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上设置醒目颜色,并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明确的入口指示、道路引导和停车充电等标识。

如有燃油车占用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的情况发生,可及时通知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执法。


充电车位最低占总数10%


除了要有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以外,《实施意见》还规定:停车场必须设置普通电动汽车停车位,设置比率最低为总车位的10%。

在燃油车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禁止燃油车在普通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停车。

另一方面,在燃油车车位无空余情况下,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汽车停车位,但是需要提示车主留下联系方式,当电动汽车有充电需求或燃油车车位有空余时,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及时提示燃油车车主将车驾离电动汽车停车位。


新建建筑必须安置充电桩


不仅是现有停车场内停车方便了,以后新建的建筑,对电动汽车也更友好了。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停车场必须预留充电条件,新建小区停车位需100%具有安装充电桩条件。

除此之外,像具备条件的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货运枢纽和旅游景点等物流集散地,也需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新政的推出,无疑将进一步加速电动汽车产业的成长。

近期诸多的利好政策,都在无声的宣告:燃油车即将下台落幕,属于电动汽车的时代,已经来了。

各位燃油车老司机,为了你们的车着想,千万别再乱停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