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规:新能源车必须追踪回收动力电池

伴随着新能源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工信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日前,工信部正式发布规定,要求包括电动车、插电式油电混和车等被称为“新能源车”的车款均需配置车用动力电池,新能源车业者须追踪、回收所使用的动力电池。

车用动力电池的研发和回收始终与新能源车的产业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中国新能源车消费量提高,电池回收的需求很快浮上台面;庞大的新能源车市场,意味着庞大的车用电池用量。一般而言,纯电动车的车用电池会在蓄电力降至七成左右时淘汰,使用期限大约是5至7年不等;顺应及将到来的车用电池淘汰潮,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回收办法。

规定第18条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意味车商须建档追踪动力电池的实际状况,以在必要时提醒回收。根据规定,拥有开发新能源汽车资格的厂商方可生产新能源汽车,且须负责新能源车生产的管理、各式认证申请、确保合格、售后服务等,售后服务须包括产品品质保证,包括电池等零部件的回收机制。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涵盖一般家用车到大众交通运输,在政府的积极补贴下,自2015年起就在全球汽车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2016年的新能源车全球占比更超过了50%,是全球最大市场;中国的车商比亚迪(BYD)的全球市占率也有14%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