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中机中心公布了一份通告,拟暂停部分车企《公告》,剑指‘僵尸车企’。
▶34家僵尸车企 将退出汽车市场
3月2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共涉及34家企业,涵盖客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摩托车等多个领域。
《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和《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要求,我中心对于列入第2批特别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汇总,现拟将特别公示期满后,仍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准入考核不合格时,将停止相关汽车公告。”
▶‘僵尸车企’治理迫在眉睫
早在2012年,我国各类车辆生产企业就已达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
相对于我国的汽车市场而言,车企数量已经偏多;而在这1000多家企业中,前10家汽车企业的集中度达到了90%,前5家企业的集中度超过了50%。
也就是说,比例很高的‘僵尸车企’既不生产价值,还占据了份额本就不多的资源。
因此,清理这类车企迫在眉睫,有利于建立起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次完善退出机制 驱逐‘僵尸车企’
事实上,关于落后汽车企业退出市场,我国早有明文规定,但始终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
早在2006年,发改委就曾因“壳资源”问题清理过整车企业生产名录,注销了120多家汽车企业的生产资格,但相关企业因退出机制不完善而始终处在拖延状态。
2012年,工信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中指出:为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汽车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这份通知,宣告了汽车公告终身制的结束。
此后,工信部又在2015年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特别公示了92家不合格的‘僵尸车企’。
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这是对市场退出机制的第一次完善。
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文,剑指140家‘僵尸车企’。
文中明确: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车企”,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将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两次完善后,‘僵尸车企’的市场退出机制才终于成熟。
现在,审查期间的‘僵尸车企’不仅将退出贷款,还将暂停申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所以,34家车企面临的局面已经难以扭转。
虽然中机中心表示,“各车辆生产企业如有异议,可于2018年4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但是,本就运营艰难的上述企业,恐怕难逃退出中国市场的结局。
传统车企及新能源车企,将面临着一个更加严谨、公正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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